1. 服务热线:020-37814459
  2. 在线获取文件系统
  3. 专家信息录入系统
  4. 电子招投标系统
  5. OA办公
  6. 智采平台

广东省科学院海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B21-4号楼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GZGK22N092B0460Z 发布时间:2022-07-08

广东省科学院海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对广东省科学院海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B21-4号楼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科学院海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B21-4号楼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GZGK22N092B0460Z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科学院海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70401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苏先生     联系电话:020-38364802020-87687651

三、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大道4B21-4号楼。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广东省科学院海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B21-4号楼装修设计-施工总投资暂定为560,1560.82元,建筑面积约2878.88平米,包含但不限于B21-4号楼二层至五层室内装修硬装、室内软装(包含但不限于家具、饰品及窗帘等涉及软装的内容)、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门禁、会议室配套设施、空调及通风、标识标牌、消防工程等。

2、设计工期:10日历天,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

施工工期:80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实施广东省科学院海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B21-4号楼装修设计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2设计部分

2.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现场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以及相关的检测、备案和报验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和审核及盖章、保修期服务等。

2.2.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3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实施(项目名称)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为准。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七、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78日至20227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2.1本项目采用“在线报名系统”(http://112.74.175.84/qpoaweb/prg/gys/prolist.aspx)发售招标文件,供应商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本项目后选择“我要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后并上传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招标文件款汇款回单/截图。

2.2“在线报名系统”操作手册可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的下载中心获取。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72909:00-09:30

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729930分。

5、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6、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专用账号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账号不同,请供应商按指定账户缴纳,否则自行承担费用缴纳错误而造成的后果)
6.1
缴纳标书款、中标服务费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7120 5774 194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6.2
缴纳保证金专用账号:
  
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010 0751 2010 0017 2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财富广场支行
  
保证金联系人:邓小姐

联 系 电 话:020-87685501

7、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5501

传真号码:020-87685201

电子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5.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等相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建筑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负责和统筹本合同的设计、施工等全部工作,其余成员为协办方,且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人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gk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费用及结算。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60.156082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37.469834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686248万元。

2、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的费率计算,且设计方案总造价不得超过投资限额。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设计费最终结算以招标人审定金额为准,但不得高于中标价。

3、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项目所在地的省、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以施工图为依据编制工程预算,报送招标人进行审核,审定的预算按合同相关条款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但建安工程费结算价不得高于中标价。

4、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招标人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及结算的原则。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公告及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gk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




 

广东省科学院海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78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注: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②签订本协议书时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上一条:
粤港澳大湾区精准医学研究院(广州)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下一条:
广东省科学院海南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展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
电话:020-37814459
传真:020-87685201
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邮编:510070

关注“国科招标”

Copyright 2021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5113535号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