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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采购医疗设备器具计量服务市场调查公告

公告类型:其他采购编号: 发布时间:2023-03-07

我院拟采购医用设备计量检定及校准服务,现进行市场需求调查,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提交资料。本次仅为医用设备计量检定及校准服务采购的市场调查,并非医用设备计量检定及校准服务招标采购。所提交的相关调查资料中如涉及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我院黑名单。我单位对所有参与调查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有效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二、项目概况

根据《计量法》和相关医学计量管理办法属计量范围内的医学计量设备必须每年做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调查2023年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除检验科病理科)、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的医疗设备器具计量检测服务。

根据广州市《医疗卫生领域常见依法管理(检定部分、校准部分)计量器具列表》如呼吸机、麻醉机、注射泵、输液泵、血透机、高频电刀、婴儿温箱等40多类仪器,预计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需要检定、校准的仪器约3002台次、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需要检定、校准的仪器约431台次,据实结算价,按XXX万元作为合同最高限额采购2023年(2023年3月份-2024年2月份)的计量检测服务。

服务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下称“院本部”),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下称“东院区”)。

三、报名资料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检测设备要求:检测设备溯源合格,溯源证书在有效期内,设备参数符合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要求。

2.现场校准时应与招标人相关科室协调好合适的时间段进行,不影响临床工作。

3.技术服务人员配置要求:检测期间需至少派驻5人到医院指定场所进行检测工作,出具报告后需至少安排1人负责将检测校准报告录入招标人医疗设备管理系统。

4.技术服务人员资质要求:具有检定/校准人员资格证书或人员上岗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所有检校数据均可溯源至国家基准,出具的检校报告均可获得国家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6.所有检测校准报告均需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

7.投标人可提供网上备案并联系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对招标人强检设备实行强检免收费检测的服务。

8.服务内容:配合协调院本部所属1666台次+东院区272台次的强制检定器械设备的周期管理,院本部3002台次+东院区431台次非强制检定的医学计量设备的检定或校准。如实际数量有增减,需全面覆盖医学计量设备检定或校准。

9.服务地点:上门提供检定或校准服务的仪器类别,在本院现场进行;需送实验室检定或校准的仪器类别,在所属区、市、省、国家级计量技术机构的专业实验室进行。

10.服务时间:按照院本部医学计量设备的明细目录及相应的计量周期和计划,在采购年度(2023年3月份-2024年2月份)内完成检定或校准,确保目录内的医学计量设备无超期使用情况。

11.服务质量或标准:检定或校准服务,必须严格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如特定设备项目没有国家规程规范,则以国家认可的其他计量溯源方式,或本院技术部门认可的计量溯源方式进行。

12.提供计量检测服务的计量技术机构,必需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法定计量机构考核规范》、《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实验室认可准则》等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13.配合预约和周期管理强检设备,提供强制检定服务的计量技术机构,必需为本地区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取得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14.非强制检定的医学计量设备的检定或校准,可同由建立了相关计量标准的法定计量机构提供检定或者校准服务。

15.未建立计量标准或不能建立计量标准的医学计量设备,按照国家认可的计量溯源方式要求,统一委托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按周期完成检定或校准。

16.对批量送检类计量器具应提供上门收取服务;

17.上门收取服务时应有专人与我院工作人员对接,收取时应双方当面清点计量器具并留下书面记录;

18.送检的计量器具应于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19.现场检测的计量器具应成完成现场检测后立即粘贴计量标贴;送检的计量器具应在检测完成后用户取回时提供计量标贴。所有计量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必须贴有计量不合格的警示标贴,并告知计量不合格原因;

20.送检类计量器具应于计量检测工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计量合格的设备的计量检测报告;

21.可提供计量报告网上查询及下载功能,可提供电子档计量报告及其相应的台帐,以方便整理、归档;

22.计量检测服务机构应严格按计量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计量检测服务流程,公开、透明,不得弄虚作假;确保包组要求范围内仪器设备按要求实施检定或校准或检验,出具相应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或检验报告。

23.所有计量报告上必须写明本次计量所采用检定或校准或检验相应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范或国家标准的要求及校准标准器信息,保证检测当日使用的校准标准器在检定有效期内。

24.检定或校准项目相应计量标准须经市场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具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5.拟派人员具备相应检定/校准项目的注册计量师证(不少于10人)。

26.对于检测过程中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计量仪器,医院通过维修后再委托服务方重新检测,服务方不重复收费,检测次数不限,并要在收到计量器具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

27.确保全院相关医用设备计量检定及校准在有效期内。

28.计量检测工程师要求:现场检测人员的职业资格均与其所进行计量检测项目相符。

(二)商务要求

1.服务质量考核:是否按照技术/服务要求,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医学计量设备检定或校准工作。

2.验收办法:医学计量设备经检定或校准后,取得其对应的《强制检定证书》、《检定证书》、《不合格通知书》、《校准证书》或《检验报告》,由本院技术部门复核验收。

3.付款条件:按照院本部医学计量设备的明细目录(实际情况可增减)完成所有检定或校准工作,取得设备对应证书,经本院复核验收后,供应商出具已计量设备总清单、费用总单及正式全额发票,确认无误后付款。

4.结算方式:根据院方清单报价,据实结算,按合同总价总包干原则,如有稍微超过合同价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四、计量清单

详见附件。

五、资料提交要求及方式    

1、资料要求:

(1) 报价单;

(2) 供应商营业执照、其他相关专业服务经营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

(3) 能力业绩资料;

(4) 具体实施方案;

(5) 广东省内地级市以上三甲医院销售记录及实施方案;

2、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3月7——2023年3月10日。

3、提交资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pyzxyysbk@163.com;压缩包命名规则:项目名称-供应商。

4、联系人:黄工,020-34858223。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20233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市场调研-计量清单-番禺中心医院(含东院区) 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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