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新校区入驻经费(搬迁服务类)-实训设施设备搬迁及性能恢复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GZGK24D363C0591Z 发布时间:2024-07-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4D363C0591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新校区入驻经费(搬迁服务类)-实训设施设备搬迁及性能恢复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需更正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更正为“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三)总体要求说明: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分包,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只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只允许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或其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分包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40%。允许分包的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技术标准与要求”。”,更正为“一、项目概况:(三)总体要求说明: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分包,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只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只允许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或其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分包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40%。允许分包的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技术标准与要求”。若投标人存在分包,必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全部的分包单位信息,并出具投标人与各分包单位的《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未在上述文件中体现的将不视为分包单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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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凰岗凤凰路298号
联系方式:020-86524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87684726、020-87687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霜、梁思瑶
电 话:020-87684726、020-87687817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1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新校区入驻经费(搬迁服务类)-实训设施设备搬迁及性能恢复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407100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