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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及分析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GZGK18D049A0245Z 发布时间:2018-06-26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及分析仪器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ZGK18D049A0245Z

2.项目名称: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及分析仪器购置项目

3.采购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包组采购预算

(万元)

1

甲醛测试仪

2

7

89

2

红外烟气分析仪

2

82

1

不透光烟度计

1

11

38.92

2

五组分分析仪

1

9

3

工控机

2

4

4

工控机(遥感监测用)

2

4

5

汽车排气分析仪

1

8

6

防爆空调

1

2.92

1

流气式低本底α/β计数器

1

58

75

2

电磁辐射分析仪

1

17

1

凝胶色谱净化仪(GPC

1

80

133.96

2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1

40

3

恒温翻转震荡仪

1

9.5

4

箱式电阻炉

2

0.8

5

电热恒温干燥箱

9

3.6

6

温湿度计(数显)

2

0.06

1

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

1

25

25


(1)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本项目“甲醛测试仪”、“红外烟气分析仪”、“流气式低本底α/β计数器”、“冷原子吸收测汞仪”、“凝胶色谱净化仪(GPC)”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除上述货物外的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3)本项目共分五个包组,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包组进行投标,可兼投不兼中。包组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4)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模板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以下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  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结果截图。

6)  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报名工作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627日起至201873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接待室(进科学院大门直走约30人行天桥底下一楼大门进左转上二楼),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020-87685501。如需要邮寄,另需交纳人民币5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7120 5774 194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款到后即寄出。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71809:0009:30(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室。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7180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室。

10.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gzg2b.gzfinance.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gkbidding.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8627-----201873日止)

1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35488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95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7817020-87683445

传真号码:020-87685201

电子邮箱:gzgk@gzgkbidding.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

邮政编码:510070 网址:www.gzgkbidding.com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626

附件下载: 0245Z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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